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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05 08:26:27  阅读:

 

                                                                                                    

 

 

 

 

 

武经开教〔2017 24

 

 

区教育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意见》和《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卫工作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减少健康危害因素,着力抓好学校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堂食品卫生和除害防病工作,为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健康教育,强化师生卫生意识和习惯养成;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以构建生态文明城市为目的,确保区教育系统复审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目标任务

1. 通过实施一系列创卫活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完善学校、幼儿园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功能。

2. 中、小学校学生健康教育课开课率100%,每学年健康教育课开设12课时;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动形成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

3.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幼儿园教室、食堂(含饮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

4. 幼儿园、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学校可视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

5. 履行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7条,创建无烟校园。

四、工作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单位要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和具体的工作部门,实施校(园)长负责制,主管领导亲自抓,工作部门具体实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立专人负责复审的协调、落实工作。各单位要围绕复审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复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气氛

各学校、幼儿园要大力开展创卫工作的宣传动员,通过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班团(队)会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活动,营造浓厚的复审氛围,让广大中小学生、教职员工了解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意义,积极主动参与到复审活动中来。

(三)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1. 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程,保证每学期健康教育系列课程不少于6节课。通过健康教育向学生传授健康教育知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卫生行为的形成率。

2. 加强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学校根据区教育局要求把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列入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教师开展健康教育的水平,确保健康教育教学质量。

(四)加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1. 认真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加强学生健康监测、指导工作。学校要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

2. 降低我区中小学生蛔虫感染率。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完成14周岁以下儿童集体服药驱蛔、蛔虫感染监测工作,14周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控制在3%以内。

3. 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小学、幼儿园要在儿童入学、入托时认真查验接种证。学校要开展晨检工作,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就诊情况追踪,疫情报告,无瞒报、漏报现象;建立传染病等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五)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

1. 进一步健全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整治环境卫生。

2. 加强学校环境建设,认真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各校要积极开展绿化、美化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努力创造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清除校园及周边垃圾,做到随时产生,随时清理,消灭死角死面,使校园及周边得到彻底净化。确保校园内外环境整洁、美观,校园环境良好。教室、寝室清洁明亮,通风良好,空气清新,被褥常晾晒、清洗,保持干净整洁;办公室和教室无脏、乱、差等现象;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道路硬化、下水道通畅,做到无杂草、无乱丢废弃物、无痰迹、无污水洼地、无乱写乱画、无蚊蝇滋生等。

3. 加强对学校厕所的卫生管理。学校厕所符合标准和卫生要求,定期消毒杀菌,保持干净、卫生,不得乱贴、乱画等。

4. 在校园开展以三清(清暴露垃圾、清露天粪坑、清污水)、四灭(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确保校园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卫生状况良好。      

(六)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学校食堂要严格进行餐具消毒和存放,操作间要环境整洁,主、副食品的采购和贮藏要符合卫生要求,有防鼠、防蝇等四防设施。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七)根据市、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实际和复审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扎实稳妥、统筹兼顾、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75月—6月)。一是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目的和意义,营造氛围。二是召开动员会,根据自身目标任务,制定出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目标规划,并于530日前报区教育局综合业务科。三是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一名校级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学校确定一名联系人,联系人名单与实施方案一同报区教育局综合业务科。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76月—8月)。各学校根据自身目标,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完成硬件建设任务,绿化、卫生等各项工作达到相应标准,成效显著。严格按照标准,专人督促落实学校尚存的环境治理工作。对本单位职工和师生开展卫生保健等知识宣传,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相应标准。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在教育系统营造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自查迎检阶段(20178月—10月)。各单位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写出自查报告。区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力争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资料归档,形成长效机制,全方位做好迎接国家爱卫会组织的暗访考核。

    (八)学校参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侧重优化办公环境、营造文化氛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五、加强督查,实行问责

区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学校复审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复审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情况、资料收集、报送情况等,对复审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不能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不按时报送相关资料以及其他影响教育系统复审工作的行为,将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附件: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

                                    2017526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综合办公室 2017526

附件: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教育系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教育系统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周慧明  

    长:王安乐    蔡明畅    严承艾    高中斯

      员:田守凤    辛艳芬    罗国干    徐永业   

            肖圣兰           

            李新年、彭捷同志任复审工作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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