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湖北省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doc
湖北省教育厅文件
鄂教体艺〔2014〕10号
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湖北省学校体育工作
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县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3〕71号),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法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切实履行加强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职责,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建立“湖北省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文件要求,提高依法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的执行力,自觉履行学校体育工作职责,提升学校体育工作管理质量,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推进学校体育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逐级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二、要把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作为督促、检查和落实学校体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到辖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把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列入教育督导检查、体育工作专项检查的重要指标。要根据工作落实的进度、效果,认真逐项填写和上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和常规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对辖区学校体育工作信息的分析和研判,为推动学校体育的科学发展提供依据。
三、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应按规定时间采集完当年的数据信息后,于次年1月10日之前,将《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省厅当年确定的“常规工作报告”内容,逐项整理成“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的文字材料,连同《报表》一并报省教育厅(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省编制的年度学校体育“常规工作报告”的内容条目,提前印发各地。
四、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和发布《全省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研究、分析和公布全省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相关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国家和省制定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和发布辖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
五、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站等信息技术进行信息汇总,在门户网站动态发布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持续交流各地学校体育工作的经验,展示学校体育的改革成果,共享优质信息资源。要通过全面总结和建立健全年度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学校体育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学校体育工作质量。
附件:
1、湖北省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
2、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一)
3、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二)
4、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5、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
湖北省教育厅
2014年7月3日
附件1:
湖北省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
为了推动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的各项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依法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切实履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职责,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学校体育的各项政策法规,督促和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切实履行学校体育工作职责,动态掌握学校体育的发展状况,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信息报告的长效机制,推进学校体育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实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是加强学校体育的基本工作制度。通过建立报告制度,客观分析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促进信息公开、资源共享和改革成果的转换运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推广典型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指导,解决突出问题,为学校体育的规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 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分为“重点工作报告”、“常规工作报告”两类。重点工作报告为教育部规定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常规工作报告为省教育厅部署的学校体育年度重点工作的内容。
第四条 重点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基本情况、体育教学和课余体育活动、体育师资、运动场地设施、学校体育评估及等级、教学研究人员、学校体育经费、体育考试实施、规章制度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工作情况。
第五条 常规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学校体卫艺及国防教育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省教育厅及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内容有,履行管理职责、制定政策规章、专项工作管理、主要活动开展、本地工作特色、应对突发事件等情况,具体内容按省教育厅当年编制的条目内容报告。
第六条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应全面总结本辖区学校体育工作,负责采集、汇总相关工作基础信息和数据,编制本级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各县(市、区)所报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和反馈,并负责编制本地区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按规定时间报省教育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
第七条 重点工作报告按年度进行。每年报告内容的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计算时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按照《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见附件2、3)的内容进行逐项汇总填报,并于次年1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负责汇总各市、州的汇总数据信息后上报教育部。
第八条 常规工作报告时间,按照工作推进情况分上、下半年两个时段报告,上半年为7月30日前,主要报告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下半年为11月底前,主要报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 有关工作信息的报告,依据下列条款填报。
(一)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估情况一栏,统一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教体艺〔2014〕3号)的要求,学校应每年按《指标体系》组织一次自评,逐项评分,并填写《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逐级复核、逐级填写《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逐级形成工作报告,逐级上报和逐级公布复核结果的办法开展复核工作。
(二)体育场地器材达标情况,统一参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的规定进行统计。体育馆等场地标准,参照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中小学体育设施技术规程》(JGT/T280-2012)。
(三)体育课开足数,是指按照中发〔2007〕7号、鄂发〔2008〕10号文件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的学校数。大课间体育活动数,是指每天统一安排全校性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数。
(四)体育教师缺额百分比,是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工作量计算办法,短缺的体育教师人数占国家规定教师总人数的比例,达标人数可以参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要求。体育教师参训人数,是指体育教师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的人数。
(五)体育场地经费支出,是指学校每年在体育场地建设、修缮等方面的费用支出。体育专用器材经费支出:是指学校用于购置并按财会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体育专用器材支出及大件器材补充、添置的费用。
(六)体育工作经费,是指学校组织定期体育活动、课余训练、体质测试、比赛、教师培训等方面的费用以及地方财政专项用于学校体育的费用。
(七)体育专项督导覆盖率,是指地方教育督导中对学校体育工作督导的学校数量占地方学校数量的比例。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包含在相应办学层次统计数据中。
第十一条 各地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和“常规工作报告”的相关数据信息,必须在各县(市、区)完成报表、报告和报送的基础上,完成本级的报告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完整保留相关数据信息的原始资料,以便提供上级部门检查使用。
第十二条 全省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汇总各市、州年度报表的数据信息基础上,完成省级报表的最终填写。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一)
报送单位(盖章): |
报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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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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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体育活动情况 |
体育教师情况 |
运动场地及体育设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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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数(所) |
体育课开足学校数 |
体育锻炼学校数 落实每天一小时 |
育活动学校数 |
体育教师人数(人) |
体育教师缺额比(%) |
体育教师缺额数 |
体育教师生师比 |
体育教师参训人数 |
上表彰人数 教师受县级以 |
田径场(块) |
篮球场(块) |
排球场(块) |
体育馆(个) |
游泳池(个) |
学生体质测试室(个) |
体育器材达标学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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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 |
兼职 |
400米 |
400米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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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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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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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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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九年一贯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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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十二年一贯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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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完全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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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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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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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盖章): |
报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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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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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估情况 |
教研员人数 各级专职体育 |
学校体育经费支出情况(万元) |
体育中考实施情况 |
建立体育专项督导制度 |
制订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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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支出 体育场地 |
材经费支出 |
体育工作经费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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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
良好 |
及格 |
不及格 |
地区覆盖率 |
分值 |
分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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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 |
学校 |
% |
学校 |
% |
学校 |
% |
是 |
否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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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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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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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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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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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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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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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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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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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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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九年一贯制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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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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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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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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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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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完全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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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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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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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单位全称(公章):
校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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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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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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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体育)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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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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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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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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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师缺额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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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师平均周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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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班数 |
学生人数 |
年级 |
班数 |
学生人数 |
年级 |
班数 |
学生人数 |
年级 |
班数 |
学生人数 |
|
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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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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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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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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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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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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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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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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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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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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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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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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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项 指 标 评 估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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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估指标内容(要点) |
得分 |
存在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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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立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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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将体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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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意外伤害应急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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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校长将学校体育列入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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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校长、分管校长听体育课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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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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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布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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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每学期通报学生体育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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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体育教学计划、单元计划等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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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依据课程标准组织体育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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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强教学研究与课程教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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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严格执行体育课考勤、考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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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制订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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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将校园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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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等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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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学校每年召开春、秋季运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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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85%学生掌握至少2项体育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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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对学生加强体育安全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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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体育教师数量达到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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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体育教师职务评聘公平、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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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体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服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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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体育活动、测试纳入教学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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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体育教师集体备课、校本教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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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体育教师参加培训、继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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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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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体育场地平整、整洁,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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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体育场馆管理规范,安全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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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体育场地、器材等有专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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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课余、假日体育场馆向学生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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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公用经费满足学校体育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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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做好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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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妥善保存体质健康测试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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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按要求上报体质健康测试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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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95%以上学生达到标准合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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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40%以上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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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每年公布健康测试总体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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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健康水平列入综合素质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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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分析测试结果,把握体质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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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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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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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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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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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对应《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填写此表。此表一式两份,报送上级教育部门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校长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
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学校 类别 |
学校总数 |
优秀 等级 学校 |
% |
良好 等级 学校 |
% |
合格等级 学校 |
% |
不合格学校 |
% |
加分 学校 |
% |
普通 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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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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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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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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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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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12月31日前,将本表与评估工作报告一并报教育部;本表适用省(区、市)、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签字: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