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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2013—2014学年度

发布时间:2014-03-19 08:16:16  阅读: 次

 

 

 

 

 

 

武教基〔2013〕37号

 

 

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2013—2014学年度

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课程计划及调整意见和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2014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3—2014学年度教学历的安排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于2013年9月1日(星期日)开学,义务教育学校于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高中学校于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开始放寒假。

第二学期,中小学于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正式开学上课,7月5日(星期六)开始放暑假(本学年教学历附后)。

幼儿园第一学期于2013年9月1日(星期日)开学,第二学期于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开学,寒暑假放假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二、关于全学年教学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

各年级教学时间39周(九年级教学时间37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文化节、艺术节、运动会、远足等。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一至二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26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1课时;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0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5课时;七至九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9课时。边远山(湖、库)区的非寄宿制中小学,应根据实际适当减少学生在校周活动总量。一至六年级每课时40分钟,七至九年级每课时45分钟。

(二)普通高中

高一、高二年级上课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每学年分为两学期,每学期分为两学段,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高三年级上课时间22周;复习考试时间12周;社会实践、校外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时间2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0-11周。机动时间1-2周。

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5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40课时,每课时45分钟。

(三)幼儿园

依据特点参照执行。

三、关于执行课程计划的意见

(一)义务教育

认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教基〔2001〕28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湖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开发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开发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02〕17号)的有关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课程,一至二年级每周安排4课时,三至九年级每周安排3课时。

三至九年级开设《综合实践活动》,按国家规定作为必修课程,每周3课时,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学生活动资源包》等,每周各安排1课时。

《综合实践活动》与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课时可打通使用。

三至九年级开设《武汉精神》地方课程,每2周安排1课时,其课时在地方课程中安排。

农村初中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每周安排3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每周安排2课时(内容为《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从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1课时(内容由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劳动职业类教育),使该类课程“上课表、进课堂、有实效”,保证每个初中生毕业时接受不少于300学时的“绿色证书”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标准之一。

《工艺制作》(一至二年级)、《科技制作活动》(三至九年级)、《综合阅读》(一至九年级)、《健康教育》(含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一至九年级)等纳入地方与学校课程管理,可每两周各安排1课时;学校也可视具体情况,分散或集中安排学习时间。

《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安排15课时,在八年级上学期完成,其课时在地方课程中安排。在全市小学开设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在五年级上学期完成,按每2周安排一课时,其课时在地方课程中安排,可分散安排也可集中安排。

各年级开设环境教育,纳入地方课程管理,每学年安排不少于12课时,学生接受环境教育普及率达85%以上。绿色学校须全部开设环境教育。

各年级进行禁赌、禁毒、安全(含交通、消防、燃放烟花爆竹等)、预防艾滋病、生命教育、反邪教、可持续发展、中华民族精神、武汉精神、法制等专题教育;三年级和七年级分别进行廉洁教育。以上各专题教育,学校视其具体情况,可各按每学年4课时安排教学,可分散安排,也可集中安排,但学科课程不得挤占专题教育课程的课时。

晨会(夕会)、班队会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按我局批准的课程计划执行。

(二)普通高中

认真落实《武汉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武教基〔2009〕48号),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课程的实施管理,建立和完善各具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

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一般为36学时。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研究性学习应保证270学时;社会实践共3周;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设计为36学时(2学分)。

加强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领域课程的实施与管理,形成学校课程特色;加强高二年级选修模块的教学与管理;加强高三教学内容实施与复习备考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的规定,学生军训“统一纳入社会实践课程进行”,时间为1—2周。

高一年级不得分文理科。高考之后,要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组织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其他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和能力的活动。

(三)幼儿园

认真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成长与发展指南》,科学制订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培养幼儿良好习惯和兴趣。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切实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

四、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执行课程计划的指导、督查与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安排教学。

2.做好课程的建设与实施。处理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关系,处理好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关系。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发学校课程,创新学校特色。

3.大力实施“有效德育建设工程”。落实《全市中小学有效德育目标、内容、路径、推进、评价体系(试行)》,保证德育课程时间,加强学科德育的有机融合,强化学段德育的有效衔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时事教育的意见》(教基一厅〔201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教学指导建议〉的通知》(教基一厅〔2013〕1号)精神,在小学《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高中《政治》课中,加强时事教育,切实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教基一〔2012〕15号)要求,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4.深入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工程”。加强学科教学研究和课堂教学的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过程要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5.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认真开设《健康教育》、《体育》、《体育与健康》等课程,并在其他学科教学中加强渗透,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与文体活动时间。

附件:

1.武汉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2.武汉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周课时安排建议

3.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历

4.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历

 

武汉市教育局

2013年7月4日


附件1

武汉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周课时   年级

课程门类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品德与生活

3

3

 

 

 

 

 

 

 

品德与社会

 

 

2

2

2

2

 

 

 

思想品德

 

 

 

 

 

 

2

2

2

历史

 

 

 

 

 

 

2

2

2

地理

 

 

 

 

 

 

2

2

 

科学

 

 

2

2

3

3

 

 

 

生物

 

 

 

 

 

 

3

2

 

物理

 

 

 

 

 

 

 

2

3

化学

 

 

 

 

 

 

 

 

3

语文

8

8

7

7

6

6

5

5

5

数学

4

4

4

4

5

5

5

5

5

外语

 

 

2

2

3

3

4

4

4

体育

4

4

3

3

3

3

 

 

 

体育与健康

 

 

 

 

 

 

3

3

3

艺术

音乐

2

2

2

2

1

1

1

1

1

美术

2

2

2

2

1

1

1

1

1

综合实践活动

信息技术

 

 

1

1

1

1

1

1

1

劳动与技术

 

 

1

1

1

1

1

1

1

学生活动资源包(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1

1

1

1

1

1

1

地方与学校课程

专题教育

1

1

1

1

1

1

1

1

1

地方课程(人民防空知识、健康教育等)

2

2

2

2

2

2

2

1

1

学校课程

周总课时

 

26

26

30

30

30

30

34

34

34

说明:1.各年级每天下午安排1课时学生在校课外自由活动时间。课时安排在学生在校周学习总课时

之外、周活动总量之内。

2.专题教育包括禁赌、禁毒、安全(含交通、消防、燃放烟花爆竹等)、环境、预防艾滋病、

生命教育、反邪教、可持续发展、中华民族精神、武汉精神、廉洁、法制等各类教育内容。


附件2

武汉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周课时安排建议

学期

课时

科目

高一上

高一下

高二上

高二下

高三上

高三下

语    文

4

4

4

4

学校在保证8个学习领域开课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周课时。

英    语

4

4

4

4

数    学

文

5

5

4

4

理

4

4

政    治

文

2

2

2

2

理

历    史

文

2

2

2

4

理

 

地    理

文

2

2

2

2

理

1

1

物    理

文

2

2

1

1

理

4

4

化    学

文

2

2

1

1

理

3

3

生    物

文

2

2

1

1

理

2

2

信 息 技 术

2

2

 

 

通 用 技 术

 

 

2

2

音   乐

2

1

 

 

美   术

 

 

1

2

体育与健康

2

2

2

2

2

1

综合实践

活  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3

3

3

3

3

 

社 会 实 践

每学年一周

社 区 服 务

三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周课时合计

34

33

文29

理34

文32

理33

文5

理5

1

                 

说明:

1.此表为学科教学的周课时安排建议。选修Ⅱ和高考复习的课时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本校实际统筹安排。学校应指导并保证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

2.学校应当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时间,其中每学年一周的社会实践宜集中安排,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宜适当分散安排。

3.学校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科目的开课顺序、开课方式。

4.有些学科的部分模块学习可能会出现跨学期现象,学校在教学中要加以关注。


附件3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历

星

期

日

期

周

次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备 注

预备周

25

26

27

28

29

30

31

 

一

1/9

2

3

4

5

6

7

9月1日中小学开学

二

8

9

10

11

12

13

14

 

三

15

16

17

18

19

20

21

中秋节

四

22

23

24

25

26

27

28

 

五

29

30

1/10

2

3

4

5

国庆节

六

6

7

8

9

10

11

12

 

七

13

14

15

16

17

18

19

 

八

20

21

22

23

24

25

26

 

九

27

28

29

30

31

1/11

2

 

十

3

4

5

6

7

8

9

 

十一

10

11

12

13

14

15

16

 

十二

17

18

19

20

21

22

23

 

十三

24

25

26

27

28

29

30

 

十四

1/12

2

3

4

5

6

7

 

十五

8

9

10

11

12

13

14

 

十六

15

16

17

18

19

20

21

 

十七

22

23

24

25

26

27

28

 

十八

29

30

31

1/1

2

3

4

元旦

十九

5

6

7

8

9

10

11

 

二十

12

13

14

15

16

17

18

 

二十一

19

20

21

22

23

24

25

1月20日义务学校开始放寒假

1月23日普通高中开始放寒假


附件4

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历

星

期

日

期

周

次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备   注

预备周

 

10

11

12

13

14

15

 

一

16

17

18

19

20

21

22

2月17日中小学开学

二

23

24

25

26

27

28

1/3

 

三

2

3

4

5

6

7

8

 

四

9

10

11

12

13

14

15

 

五

16

17

18

19

20

21

22

 

六

23

24

25

26

27

28

29

 

七

30

31

1/4

2

3

4

5

清明节

八

6

7

8

9

10

11

12

 

九

13

14

15

16

17

18

19

 

十

20

21

22

23

24

25

26

 

十一

27

28

29

30

1/5

2

3

五一国际劳动节

十二

4

5

6

7

8

9

10

 

十三

11

12

13

14

15

16

17

 

十四

18

19

20

21

22

23

24

 

十五

25

26

27

28

29

30

31

 

十六

1/6

2

3

4

5

6

7

六一国际儿童节/端午节

十七

8

9

10

11

12

13

14

 

十八

15

16

17

18

19

20

21

 

十九

22

23

24

25

26

27

28

 

二十

29

30

1/7

2

3

4

5

7月5日中小学开始放暑假

说明: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第二次修订)第三条第二款:“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第三款:“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武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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