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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发区教育局2014年治理和规范中小学

发布时间:2014-09-02 09:51:16  阅读:

武汉开发区教育局2014年治理和规范中小学

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工作检查内容

项目

检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

落实责任

 

1.学校高度重视治理和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治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工作部署;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有完善的工作方案。

2.建立有治理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有日常工作,有会议纪要或简报.

3.按照市教育局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工作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人。

二、加强管理

公开透明

 

 

1.教育收费政策及管理使用制度完善、措施到位;不截留、挪用、挤占、挪用、套取、冒领下拨的教育经费和资助经费。

2.任何时间所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物价部门的文件依据且准确无误,与现行政策规定相符。

 

 

 

三、执行政策

1.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切实规范中小学(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未出现以家长委员会、学校或班委会等名义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参与收费的行为;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未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

.2.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入学赞助费、补课费、日托管理费(伙食支出除外)、兴趣班费、试卷费、补考费、资料费、复印费、空调电费、饭卡押金等费用。

3由服务商收取的牛奶费、校服费、保险费、防疫费、桶装水费、电影费、自行车停放费、乘车费、报刊费等费用,学校一律不得收取,收费不漏项。

4..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资金;无使用学校收费收入发放教职工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问题。

 

 

四、规范办学

 

 

1.无自立项目和擅定标准收费行为;

2.无违反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或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超常班、外教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3.完成收费工作;执行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

4.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的发行等环节中,未出现违规收费行为;无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一科一辅”外教辅材料。

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及时清理、清退违规收费

 

五、行风建设

 

1.行风建设有切实措施和明显成效,教育收费工作第三方评价满意度在80%以上。

2..行风监督员检查情况良好。

3.对于媒体造访情况按照方案要求上报情况。

六、投诉受理

 

1.对本校(园)受理或涉及的收费反映、投诉、举报问题,调查清楚,处理到位,回告及时。

2..按照2014年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群众投诉受理登记表规范登记 

七、检查监督

1.学校按上级文件精神对相关费用的清退情况。

2.学校对于收取的费用家长的知情情况。

3.建立台账,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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