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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

发布时间:2015-10-21 09:27:20  阅读:

 

 

 

 

 

 

武教体卫艺〔20158

 

 

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

测评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学校:

省教育厅近日转发了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等3个文件。现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通知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是推进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重要措施,全市各区、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3个文件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深入宣传、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自2015年开始试点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我市武昌区作为首批实验区参与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

三、各区要认真开展中小学艺术教育自评工作。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我市各中小学校需于2015930日前,依据《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2014—2015学年度《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市直属中小学校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区教育局报送)。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

四、各区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自2015年开始,每年要按照要求向我局报送本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各区教育局应于2015121日前将本区2015年度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我局体卫艺处。

 

 

 

武汉市教育局 

201591


 

 

 

 

 

 

 

 

 

 

 

 

 

 

 

 

 

 

 

 

 

武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9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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