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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四中教育云空间教师评价方案.doc

发布时间:2014-10-29 08:46:41  阅读: 次

开发区四中教育云空间教师评价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应用教育云的积极性,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促进武汉市教育云工程的快速发展,根据《武汉市教育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优秀教师个人空间评比活动,并对在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研组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条 表彰奖励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组织一次。

第二章:评价标准

第四条 优秀教师个人空间评价标准分两个部分,一是数量标准,二是质量标准。

第五条:个人空间建设数量标准。数量标准从两个方面评比,一是资源评比,二是利用社区进行教学交流评比。评价标准可参见附件一:武汉教育云平台个人用户积分细则。

第六条:资源评比硬性标准:

1、个人资料。包括基本信息、头像、收件地址信息等内容完整。

2、加入自己授课的班级。

3、发资源。①数量要求:每个作品分类栏目下至少有5条以上资源,资源总数20篇以上;②使用频次要求:每周上传不少于2份,可以包括教案、课件或者习题等。

4、上传、下载、收藏教学资源。分别5条以上,每周至少使用一次。

5、我的关注。关注教育云他人空间5个以上。

6、我的相册。建设至少4个以上相册,一个相册内包含4张以上教育教学相关或校园图片。

第七条 利用社区进行教学交流硬性标准:

1、发微博。登录教育云平台每周发微博3条以上,总条数10条以上。

2、群组、项目。分别加入或创建一个群组和项目,每周利用群组或项目进行教学交流,每周有至少一次发言。

3、校园网盘。校园网盘中文件数量3份以上。

第八条 个人空间建设质量标准。

通过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1、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探索实践成果。积极参与市、区级规模化应用,取得较好的成效。包括利用教育云资源备授课、利用网络教研工具进行教研,并将教学活动成果整理形成优质内生资源的情况等。

2、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的理论提升。

第三章:奖项设置

第九条 设立教师优秀空间奖(一等二等三等奖),从武汉教育云资源平台中根据学校推荐区教育局审核评比,选出优秀者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评比产生。

第十条 优秀教学资源单项奖。从武汉教育云资源平台中依据单个教学资源下载量、综合评价等条件挑选入围作品,经专家评审组评选产生。

第四章:奖励措施

第十条 教导处负责优秀教师个人空间奖评比奖励的组织工作。

第十一条 由学校给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经费奖励。

第十二条 以上评奖,等同于综合荣誉,可作为综合评先、晋升的依据。

附件1:

武汉教育云平台个人用户积分细则

项 目

积分

项 目

积分

发表原创文章一篇

5分

转发文章一次

0.5

上传原创资源一次

3分

登陆一次

0.2分

上传资源审核通过一条

5分

对他人的资源进行评论、评分

0.5分

下载资源一次

1分

社区发帖一次

1分

开展网络教研活动一次

5分

社区回帖一次

0.5分

微博被评论一次

0.2分

资源收藏一次

0.2分

本人上传的资源被他人下载一次

1分

回复空间文章一次

0.5分

利用平台工具进行出卷、备课、发布作业、在线答疑等一次

3分

本人上传的资源被评分一次

0.5分

承担市级规模化应用主讲一次

5分

承担区级规模化应用主讲一次

3分

日志被回复

1分

本人上传资源被好评

1分

答疑被好评

1分

日志被教育云推荐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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